灵璧县工商业联合会办理的《杨某等16户业主与某商业运营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杨某等16户业主与某商业运营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
——灵璧县“法院+工商联+人民调解”联动化解拖欠租金纠纷
入库编号:D2025-161-1-111-339
关键词:民事 租赁合同纠纷 商铺租赁 拖欠租金 工商联参与化解 人民调解
基本案情
杨某等16户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业主,分别与某商业运营公司签订了经营托管协议,将商铺经营权托管给该公司,该公司定期给付租金。后因该公司未能及时给付租金,16户商铺业主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纠纷涉及人数多,且具有一定行业共性特点,若不能及时化解,可能影响农产品市场稳定,故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会同地方工商联、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一是梳理争议焦点。指导法官、工商联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对双方当事人诉求进行初步评估,梳理争议焦点为租金拖欠的金额、支付时间及违约责任的认定。
二是联合开展调查。指导法官查阅案件相关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书面材料;工商联凭借对农产品批发行业经营状况的了解,深入市场走访其他商户,了解该公司经营困境的真实原因,明确是因市场整体不景气导致收益下滑还是内部管理问题导致;人民调解员则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倾听诉求,安抚商铺业主情绪,引导理性表达诉求,同时促使某商业运营公司正视问题,积极解决。
三是制定调解方案。基于调查结果,三方共同商讨确定以保障商铺业主租金收益为核心,兼顾某商业运营公司实际经营困难,寻求平衡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指导法官明确法律适用规则与调解框架;工商联基于对市场运营规律的掌握,提出“保商户收益”与“纾企业压力”双目标,推动调解方向贴合实际;调解员针对业主情绪化诉求,提出剥离非理性诉求,引导双方聚焦租金支付方案等核心问题进行协商。此外,共同确定合理租金支付期限、协商适当减免部分违约金,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可以市场内实物或服务等形式阶段性抵偿租金等方案。
四是多轮调解促和解。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由指导法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违约后果,强调依法保障当事人权益;工商联从行业发展角度出发,分析市场形势,按照“双目标”原则促推调解;人民调解员运用沟通技巧,缓和对立情绪,引导双方围绕调解方案展开讨论。在协商租金支付时间过程中,商铺业主最初要求立即支付全部拖欠租金,某商业运营公司则表示资金紧张,希望延期半年。经多轮讨论,结合该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未来经营计划,确定分三期在六个月内支付完毕的方案;针对违约责任,根据公平原则,双方同意适当降低比例。期间,多次组织面对面或背对背调解,对方案细节不断调整优化,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结果
杨某等16名商铺业主与某商业运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某商业运营公司分三期支付所欠租金,全部租金于六个月内支付完毕。目前,某商业运营公司已将拖欠租金全部按期支付完毕。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5条、第509条、第577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因拖欠商铺租金引发的纠纷,具有涉及人数多、行业关联性强、利益平衡复杂等特征,处理不好,既不利于商铺业主合法权益保护,也不利于商业运营公司可持续经营。为此,法院会同地方工商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展调解,发挥“法律+行业+情理”协作优势,分工合作,促推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协商解决。调解过程中,坚持“双保护原则”,在法律框架内平衡业主租金收益保障与企业经营困难纾解之间的关系,创新弹性履约规则,根据企业资金周转能力设定“三期支付+实物抵偿”等灵活履行方式,并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及市场环境,按公平原则协商降低违约金比例,既保障了业主合法债权,又为企业纾困预留生存空间,避免“解决一案、垮掉一企”,做到双赢多赢共赢。同时,工商联将个案调解与行业规范相衔接,根据调解中发现的行业共性问题,修订行业合同范本,增设租金支付弹性条款及纠纷快速处理流程,并建立“经营异常预警机制”,通过定期排查减少违约风险,实现了“化解一案、规范一行”的良好效果。
推荐部门:灵璧县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灵璧县工商业联合会 灵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灵璧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