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处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基层组织、会员发展和统计工作;
2.负责行业商会(协会)、异地商会组建和管理工作;
3.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4.负责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和评比表彰工作;
5.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职称评定、会员出国(境)政审的有关服务工作;
6. 负责全省工商联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551-62999936;E-mail:ahsgslh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