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度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省五一劳动奖、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2024-02-27 08:28 信息来源:安徽省工商联 发布人: 字号:
各市工商联,省工商联第十二届执委、直属商(协)会、团体会员:

  现将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度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省五一劳动奖、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皖工发〔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省工商联可推荐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2个(其中五一劳动奖状1个)、先进个人2人(同时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2个。

  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业和车间、工段、班组不能作为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省五一劳动奖、省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已获得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推荐单位可上报1个先进个人和1个先进集体, 参加评选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推荐对象需报送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还需按管理权限征得统战部门或工商联的同意,企业负责人还需征得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就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的审查同意。具体要求详见《通知》,相关电子表格及模板通过安徽网上工商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s://www.ahgcc.cn/。

  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3月1日12:00前,按照《通知》附件2至附件4顺序,将推荐各类评选项目的基本情况汇总表,重点宣传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先进个人宣传典型还需上报2张工作场景照片),2023年度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省五一劳动奖、省工人先锋号(省工商联)推荐指标表及支撑台账相关材料盖章扫描PDF版,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公示、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邮箱。经省工商联研究同意后,11日报送省总工会。待省总工会初审通过后,省工商联通知各推荐单位报送复审材料,填写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5至附件8),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宋翠琳
  联系电话:0551—62999936
  邮  箱:826486251@qq.com
  地  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6号省政务大厦1808室

  附件:1.2023年度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省五一劳动奖、(非公有制企业或企业负责人)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2.2023年度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省五一劳动奖、省工人先锋号(省工商联)推荐指标表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