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3〕122号),安徽省巾帼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谷丽华同志对照认定标准申请参加第七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现通过个人申请、商会审议等程序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推荐申报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2日-8月6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所推荐申报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工商联反映。
电 话:0551-62999947 1391208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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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