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简介:
团体意外险是指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保险责任可以包括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意外住院津贴等。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保险咨询客服专员:18919682915